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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办“庸懒散慢”问题集中整治方案
日期:2017-03-30 15:42:44

 

根据市直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庸懒散慢”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我办机关作风建设,结合我办实际,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整治精神不振、担当不力、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庸懒散慢”突出问题,努力使机关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观、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为我市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员:吴     党组成员、机关党支部书记 综合科科长
               聂晓红  机关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
                赵国桥  机关党支部宣传委员、开发指导科科长
                  陈俊林   综合科主任科员             
                       社会扶贫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庸懒散慢”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聂晓红同志兼任。
    三、整治范围
    机关全体人员。
    四、整治内容
    (一)“庸”的行为:主要指在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即甘于平庸不求上进,工作能力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工作办法不多,没有能力履行岗位职责,难以胜任本职工作。具体表现为:1、理想信念淡薄,不思进取,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2、大局意识和政治敏感性不强,没有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荣誉感差;3、工作状态不佳,进取精神不强,工作处于后进状态;4、业务不精练,作风不扎实,履行岗位职责或独立完成工作能力差;5、对工作岗位职责认识不清,胆小怕事,不敢承担责任,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任务的质量不高。
    (二)“懒”的行为:主要指在工作状态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即工作敷衍了事,遇事推诿扯皮,对工作不思考,不作为,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体表为:1、对上级作出的决定、安排的工作不闻不问,消极抵触;2、平时不注重学习,不注重调查研究,对分管的业务工作不熟悉;3、不讲求工作效果,不及时、不认真完成日常工作,得过且过,应付了事;4、不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工作凭经验,办事老一套,墨守成规,因循守旧。 
    (三)“散”的行为:主要指在遵规守纪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即工作漫无目的,工作纪律涣散,思想自由散漫,不认真执行上级、市委和市政府的明文规定、行为规范和办事程序。具体表现为:1、不爱护集体荣誉,组织纪律涣散。2、迟到早退,擅离职守,随意脱岗,无故、未经请假或批准私自休假;3、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4、不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无故缺席;5、接收相关服务对象的宴请;6、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公车;7、各种场合议论是非,发布小道消息,散布各种言论,歪曲捏造事实,恶意诽谤攻击他人,造成不良影响;8、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吃、拿、卡、要。
    (四)“慢”的行为:主要指工作态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即办事四平八稳,慢慢吞吞,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低劣,甚至工作耍态度。具体表现在:1、违反限时办结制有关规定,致使办理事项超时限办理;2、未对服务群众实施一次性告知,致使事项超期办理;3、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无任何理由未给予答复,导致群众上访和造成其他不良影响;4、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满意率低,多次被投诉,影响到单位整体形象;5、服务意识不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语言生硬、态度冷漠,甚至故意刁难,制造激化矛盾。
    五、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从20173月上旬开始,至20178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自查自纠(20173月至4月)。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荆门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中共荆门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全会暨市委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二是集中查找问题。办整治“庸懒散慢”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单位实际,通过调研、走访服务对象或座谈会等形式,对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庸懒散慢”问题开展自查,采取领导批评、同事提醒、群众监督等方式,确保找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个人都要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的目标、内容和时限要求,做到查即改、立行立改,深挖思想根源,扎实开展整改。
(二)建章立制(20174月)。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分析不足,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月训周讲”制度、“三个三分之一”工作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等相关制度,让每一个干部都清楚地知道自己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坚守行为底线,慎用权力,恪尽职守。
    (三)集中整治(20174月至7月)。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等方式,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认真分析各科室、机关干部“庸懒散慢”的表现,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进行通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从严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78月)。开展对整治“庸懒散慢”问题经验、教训的总结,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同时,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注意发现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全办机关纪律作风持久保持在良好状态。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办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机关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强力推动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二)严格考核。要把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列入办各科室年度考核的内容。
(三)领导带头。办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带动本单位作风进一步好转。
    (四)严明纪律。作风建设具有顽固性、易变性,稍有放松,就会反弹。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常抓不懈,驰而不息。特别要严明纪律,坚决刹住各种不良风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201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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